【管理纵横】杭安公司开展2015年度财产清查工作

来源: 发布日期:2015-12-03 点击:

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,为了如实反映公司资产,及时清理公司各类资产的分布,检验年度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管理工作质量,摸清企业家底,杭安公司于11月上旬开展2015年度财产清查工作(财产清查盘点基准日:2015年10月31日),要求各单位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、彻底地清查。

为做好此项工作,杭安公司成立了以党委书记、总经理孟功乔为组长,财务总监沈琼、副总经理朱浙军为副组长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。明确了清查的内容:固定资产、各类原材料、低值易耗品、货币资金、应收应付款项、在建工程、本年度竣工工程、产权、股权、对外担保等。同时,对清查工作提出了要求:一是全部财物应严格按公司管理标准要求进行全面彻底清查,做到帐物相符、帐帐相符;二是各种债权、债务要认真清理,及时回收,特别要关注所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按约定是否已到期、有无及时回收。要将竣工工程作为重点,抓紧办理竣工结算。重点清查二年以上的项目,尤其是二年时效将到应通过清查抓紧办理债权的再确认手续。三是凡领用备用金和欠款的部门、个人,应逐个进行清理,先归还后再根据情况重新办理领用手续。四是上报清查明细表一份,包括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、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、产权、股权、对外担保抵押清查明细表、流动资产清查明细表。

本次清查工作分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,各单位自查时间为:11月13日到11月20日,公司抽查时间为11月24日至12月4日。

(杭安公司 沈琼)